很多史学家言之凿凿:朱元璋残忍嗜杀,仅胡惟庸一案,就有三万人头落地,而且是族诛。但是我们翻看《明史太祖本纪》就会发现一个问题:洪武二十六年九月,朱元璋下令赦免牵涉到胡惟庸蓝玉两大逆案中的人员,并表示从此不再追究。既然已经“瓜蔓抄”杀得一个不剩了,又赦免谁去?这是朱元璋故作姿态卖空头人情,还是清人编的自相矛盾的《明史》?这是明史造假,还是我们被所谓的专家骗了?
《明史》是张廷玉主持编纂的,作为清朝唯一配享太庙的汉臣,张文和公的人品还是值得信任的,康熙雍正两朝皇帝对他都给予了十分的信任,而这两位皇帝都比较务实,编修前朝史书,是为了以史为鉴,可以掺水,但不能水分太大,否则对当朝君王和大臣也没什么教育意义,所以《明史》远比某些以洗白和抹黑来吸引眼球的网文靠谱得多。
但是坚称胡惟庸一案有三万人头落地的文章,还煞有介事地说自己是“引用”《明史·卷三百八·列传第一百九十六》的记载。笔者是个不信邪爱较真儿的人,就去查《明史》。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所谓的《明史·卷三百八·列传第一百九十六》,还有另外一个章节名字,叫做《奸臣传》,其中罗列的头号奸臣,就是定远人胡惟庸。张廷玉给他的评语是“凶狡自肆,竟坐叛逆诛死。”记载“朱元璋诛杀三万人”的那段文字是这样的:“(洪武)十九年十月,林贤狱成,惟庸通倭事始著。二十一年,蓝玉征沙漠,获封绩,善长不以奏。至二十三年五月,事发,捕绩下吏,讯得其状,逆谋益大著。会善长家奴卢仲谦首善长与惟庸往来状,而陆仲亨家奴封帖木亦首仲亨及唐胜宗、费聚、赵庸三侯与惟庸共谋不轨。帝发怒,肃清逆党,词所连及坐诛者三万余人。乃为《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株连蔓引,迄数年未靖云。”
这段记载很明确:胡惟庸被诛杀,纯属罪有应得,藏匿战报之类的可以看做文武党争,但是通倭证据确凿,胡惟庸百死莫赎,别说是诛三族,就是诛九族,也难解中原百姓被倭寇袭扰数百年的切齿仇恨。但是这里面就有一个问题了,那些历史学家所说的“胡惟庸一案三万人被杀”的记载,是禁不起推敲的:“词所连及坐诛者三万余人。”这就是某些历史学家欺负我们看不到史书、看不懂古文甚至不认识汉字了。
所谓“词所连及坐诛者三万余人”,说的是两种人的总和:一种是胡惟庸等罪犯供词中牵涉到的人员,一种是查有实据被诛杀的。如果这其中胡惟庸及其同谋一个牵十个十个牵百个,最后列出了三万人的名单,最后查有实据的只有三五十个杀掉了,其他的审案官员都没顾上管,但是《明史》所说“词所连及坐诛者三万余人”一点错都没有。而这句话在别有用心者看来,是可以利用的,毕竟不是所有人都会较真儿去翻《明史》。
其实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比如有人相信“关羽牺牲刘备大哭晕倒,张飞被害刘备只说了四个字”这两件事还真都有记载,但是关羽那段出自《三国演义》,张飞那段出自《三国志》,被有心人一组合,却成了刘备“厚关羽而薄张飞”的“证据”。事实上在《三国演义》里。关羽张飞牺牲,刘备都是大哭晕倒不吃不喝以至于吐血,而在《三国志》中,根本就没记载刘备听说关羽死讯的任何反应。
世上本无事,只怕(别)有(用)心人。稍微有一点文字功底的人都知道“词所连及坐诛者三万余人”可以有两种断句方式:“词所连,及坐诛者三万余人”,“词所连及,坐诛者三万余人”。如果真杀了三万人,后者这种断句方式在惜墨如金的史书中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只需要把及字去掉就可以了。而且同样是《明史》,在《太祖本纪》中也有明确记载:“洪武二十六年九月,赦胡惟庸、蓝玉余党”。试想牵连进来的三万人都杀光了,还赦个鬼去?
前一段时间笔者说朱元璋这个皇帝对老百姓很不错,很多人跳出来要证据,那么就给他们证据,而且这证据在清人编的《明史》里就有:“十九夏四月甲辰,诏赎河南饥民所鬻子女……贫民年八十以上,月给米五斗,酒三斗,肉五斤;九十以上,岁加帛一匹,絮一斤……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岁给米六石。”
别的不说,孤寡老人一年能得到六百多斤米,哪个朝代做到了?八十岁以上的老人一个月五斗米三斗酒五斤肉,又有哪个朝代的年老百姓得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