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朝(公元9年1月15日–23年10月6日),是继西汉之后由西汉外戚王莽建立的朝代。
元始五年(公元5年)平帝死后,王莽选立年仅两岁的孺子婴,仿效周公居摄践祚,自称“假皇帝”。
初始元年(公元8年)王莽自立为帝,改国号曰“新”,建元“始建国”。同时,改国号为新,将京师长安改称“常安”(后增设东都洛阳,常安称西都),史称新莽。
王莽称帝后,进行了多项改革,包括:推行王田制,限制私有土地持有,超出部分为国有,无土地者由国家分配,一夫百亩,目的是解决西汉后期以来土地兼并严重的问题,但完全无法执行;禁赏奴婢;推广国营事业;改革币制等。
新朝王莽在地方上的行政区划大致与西汉末年相同,最大的特点是王莽为复古改制,改了许多地名。王莽同时将中国先改为十二州,后改为九州,且将某些州改为部。新设了西海郡(郡治龙耆城,今青海民和县)而已。辽东地区撤消了真番、临屯二郡。在西南地区由七郡变成五郡,部分西南夷成半独立状态,放弃了海南岛与象郡。西域诸王与新朝中断关系,使得新朝势力退出西域。这些疆域直到东汉前期才陆续收复领土。
新朝的行政区划大致与西汉后期相同,但由郡县制上加州牧,并且与分封制结合。王莽推行复古改制,乱设行政区划,改了许多新地名。并且网罗汉宗室功臣后裔、封建官僚,改郡封国。在设置行政区划方面,王莽修改西汉十三部,据《尧典》分成十二州,裁撤朔方、司隶部,改凉州为雍州、交趾为交州;后又据《禹贡》改为九州。有的郡甚至五易其名,最后又恢复旧称。地名的混乱,十分困扰人民。
公元9年,更改地方官制的名称为古称。
公元14年后,大规模更动,结合分封制和郡县制,郡县首长与受有茅土的诸侯二合一,将郡太守(新朝称大尹)分成卒正(侯爵)、连率(伯爵)与大尹等。地方军事单位的都尉,分成属令(子爵)、属长(男爵)等。
在官职的部分,公元14年设立州牧、部监以监督地方各郡,地位等同三公。设监,地位同上大夫,监督五郡事务。更置牧监副,秩元士,冠法冠,行事如汉刺史。
随着六队、六尉等的建立,新朝也派出监察官员对这些队、尉进行监察。公元17年,王莽选用能吏侯霸等分督六尉、六队,如汉刺史,与三公士郡一人从事。
唯新朝政令繁琐,且朝令夕改,改革最终失败,导致新朝急速灭亡。
地皇四年(公元23年),新朝被绿林军推翻,共1帝、15年国祚。
经历农民战争后,刘玄建立更始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