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是北方游牧民族蒙古族建立的一个王朝,1206年,成吉思汗铁木真统一漠北,建立蒙古帝国,随后开始了向外疯狂的扩张之路。在先后灭亡了辽,西夏,金国后,蒙古人对偏安一隅的南宋展开了强攻,然而在南宋一帮忠臣誓死的抵抗下,蒙古人的进攻并不顺利,为此还搭上了一条蒙古大汗的性命。
崖山海战中,元朝消灭南宋最后的抵抗力量,彻底占领的汉人的土地。由于南宋的奋力抵抗,誓死不降导致蒙古兵损失惨重。为此蒙古贵族深恨南宋居民,并把他们归为第四等贱民。为了防备南人的反抗,元朝规定南宋汉人每二十户就要派驻一个蒙古人或者色目人来看管,被称之为头目。头目由于身份高贵,不需要劳作,一切都靠手下的汉人来供养。作为头目每年还要称一次体重,如果体重变轻了,那么这二十户人家就要用等重量的银子来补偿。
在元朝的统治下,汉人无权享有自己的名字,并且家中的大门必须随时敞开,方便蒙古人或者头目搜查。各地的头目们不仅地位尊崇,不劳而获,而且还对汉人的女性享有初夜权,甚至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欺凌。元朝的种种野蛮和暴虐很快激发了农民起义。
1368年,朱元璋在应天称帝,建立明帝国。随即出师北伐,元军节节败退,8月份明军攻占北京,元顺帝弃城而走,逃回蒙古草原,元朝对中原百姓的欺压宣告结束。在朱元璋清除蒙元的过程中,随着元朝的瓦解,元兵和元朝贵族除了被杀死的外,大部分都逃回了蒙古草原。然而也有一部分因为元朝溃退过快,来不及逃走,被明军俘虏抓获。
对于这些俘虏,朱元璋也是顺应民心,毫不留情,洪武三年四月,朱元璋下旨说“说与大将军知道,止是就阵得的人,及阵败来降的王保保头目,都休留他一个,也杀了。止留小军儿,就将去打西蜀了后,就留些守西蜀便了。”可见在北方战事中投降和被俘虏的蒙古士兵,大多都被处死,少数年龄小的被送到偏远地区戍守边疆。
而江南的蒙元士兵,除了战争中被杀死的外,没来得及逃走的全部被打入另册,成为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堕民”。为了对这些曾经欺压汉人的元朝士兵和贵族加以惩罚,明朝律法规定:堕民不准读书,不准应试,不准与平民通婚,不准与平民杂居,只能从事低贱的服务业。在明初的户籍中,堕民被定性为丐籍,地位低于娼妓,仅比乞丐略高一点,对于堕民的后代也始终是堕民,永世不可翻身。
堕民由于没有接受教育的权利,所以世代基本都是文盲,只能从事当时社会下最低贱的行业,被人处处看不起。这种政治处罚可以说比被罚去戍守边疆更让人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