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精兵数万,足可荡平天下”。在古代,基本上每位贤明的君主都会有一支精兵,至今很多史书当中,在形容一方势力强大时,也常常用“精兵”一词。从字面上理解,这些精锐士兵的单兵能力和武器装备肯定都要比普通士兵高出一大截,至于说精兵到底“精”在哪?
咱们先来看看战国时期赫赫有名的魏武卒,虽说人数不多,巅峰时也才5万人。但他们的选拔标准却十分苛刻。根据史书的记载,当年的魏武卒有如下标准:“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也就是说这些士兵要手执一支长戈,衣着三层甲,身上背五十支长箭与一张铁胎硬弓,同时携带三天军粮,总重约五十余斤,半日内连续急行军一百里还能立即投入激战,而且魏武卒在历史上更是创下了“大战七十二,全胜六十四,其余均解”的不败战绩,首开精兵特种先河。
这一点号称全球最强的美国军队,也达不到魏武卒的标准,虽说美军特种兵的选拔需要负重百斤行进64公里,不过淘汰率高达90%。显然,单就古代“精锐”士兵的体能选拔这项指标而言,魏武卒比美帝特种兵部队不知道要高到哪里去了!
讲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中国古代的征兵制度了,真正最牛的征兵制是全民征兵,首先需要中央强大的组织能力,其次这种征兵制下的军队规模很大,要保障所有人的后勤,需要非常强大的国力,这一制度在秦汉时期发展到了顶峰。秦统一后,当时全国人口大约有2000多万,而经常被征发服兵役、劳役的就有二三百万。
汉承秦制,规定男性到一定年龄就需要每季参加军事训练,除每年农闲受训外,每人一生要服两次兵役,每次一年。当发生战争的时候随时也能动员大规模受过训练的人参战,真可谓全民皆兵。
东汉后期,很多壮丁成了地主家兵,全国征兵制度遭到严重破坏,军阀割据严重,开始推行世兵制,让战斗力不错的军队士兵当军户,世代当兵服役,这个方法在初期能搞到一支精兵,保证了兵源的稳定,但后面战斗力就不行了。老子死了儿子上,儿子死了孙子上,除非一家男丁全死光了,要不然就得一直无休无止的参加战争,特别是王朝后期战争频繁,军户命运既悲惨又没有出路,所以逃兵很多,是社会金字塔的最底层,被多数人看不起,没逃的大都也都是混口饭吃,哪舍得拼命,这样的军队战斗力很成问题,加之王朝到了后期财政困难,对军队的保障能力很难到位,装备补给匮乏,这个时期的战争就是比谁更烂。
到了咱们地下党员凯申同志这里也搞过类似事情,抗战前由于中国没有实行现代兵役制度,即使将水平很低的壮丁训练计入,可以拥有的总兵力也远落后于日本,中日军队对比仅为约“272万人:448.1万人”。
无奈之下国民政府也搞全民征兵,但国民党军队组织保障能力不行,任意抓捕壮丁,充当炮灰,吃不饱穿不暖,疫病横生,导致壮丁死亡率非常高,典型的巨坑天坑,更别提那句“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
我军从建军之日起到建国初期的1955年,一直实行的是志愿兵役制。从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要建立一支精兵劲旅靠抓壮丁显然是不行的,人民军队在建立初期就采取自愿原则,三湾改编时愿意走的发路费,愿意回来还欢迎。部队内部发扬民主,官兵平等、连队以上设立党支部,建立士兵委员会,班排设党小组等等。官兵有理想有信仰,而且还有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素养,没过几年就在朝鲜战场上,打的联合国军晕头转向。